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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 廉
来源: | 供稿者:gjun1983 | 发布时间: 2017-04-10 | 447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  官廉(1444~1484),字汝清。12岁即以优异成绩考取秀才,并成为廪生。19岁考中天顺六年山东乡试第六名举人。次年春赴北京会试,因贡院失火,90余名应考者烧死,会试改到秋天,殿试顺延到次年春天举行,成为天顺八年(1464)甲申科,官廉考中进士。

21岁的官廉被任命为工部虞衡司主事,旋即以母丧“丁忧”回籍,三年后复任。虞衡司管理全国的“山林采捕与陶冶之事”。时当明宪宗即位之初,不恤生民疾苦,大事兴建宫室。官廉被派往浙江“采办大木”,他尽力减轻百姓负担,“轻重有度,公私称平”。回京后,改任户部主事,被派做户部的专员“监督京城仓储”,他亲自主持革除了不少便于胥吏贪渎的积弊。

成化十四年(1487),官廉奉命前往静海县查处贵戚侵夺民田事件。当时,查处此类案件的官员,多是压抑平民,袒护贵戚。官廉却不畏权贵,秉公处理,把田地判归百姓。

成化十五年(1488)春,直隶、河南一带发生严重饥荒,朝廷“慎简郎署之才者七人”作为中央特派员前往赈灾,官廉被派到灾情最严重的畿南河间府去。那时河间有八万灾民嗷嗷待哺,地方存粮已经告罄。官廉多方筹划,昼夜不倦,提出了六条可行的紧急救灾办法,上奏朝廷,都得到了批准,以此救活了数万老弱饥民。回京复命时,河间“百姓沿途泣涕相送”。数年之后,官廉因事路过河间,当地民众纷纷相告,自发地热情迎送。

年青才高的官廉,得到户部尚书杨鼎、陈钺的赏识和倚重,升任员外郎后,被委任负责户部十三司所有章奏稿本的勘定。

成化十七年(1490),官廉被公推为户部全权代表,赴畿南景州、阜平一带查处皇庄侵夺民田百万亩的重大案件。离京前夕,宫廷管事太监派人暗中告诉官廉:如果把田判给皇庄,不难得到前程最为远大的“太子讲官”的美职。官廉却毅然表示:拿几百万民众的生命换取一己的富贵,誓所不为!他和有关太监、锦衣卫官员及权力很大的御史等一道前往现场实地勘察,收集到充分确凿的证据,最后依法将田地判归民众,并上奏朝廷建议改革皇庄收租太高的积弊,限定皇庄收租每亩不得高于三升,“以苏小民”。包括御史在内的其他同事官员,都害怕由此侵犯了皇家利益而招致不测之祸,纷纷劝阻。官廉大声宣称:“我是负责处理此案的户部官员,此事一切后果由我一人承担!”由于当时皇庄侵民问题十分严重,已经形成影响畿辅社会安定的隐患,朝廷权衡利弊,最终批准了官廉的请求,使京畿百姓深得其益。

此后官廉升任户部郎中,以户部代表的身份被派往蓟东去督理粮饷。蓟东是明代“九边”(九大军区)之一,防区东起山海关老龙头,西至宣府,驻有最精锐的边防军,由总兵官驻守蓟东三屯营,负有防御北方外敌入侵和拱卫首都的重任。任职蓟东的文臣武将,须是素负人望的真才(当然随着政治的日益腐败,难以完全做到)。官廉在任,精心筹划,使军储粮仓充盈,积谷百万石之多。尤其受到时人称赞的是,他针对当时山海关和永平府(今冀东地区)驻军“给饷于蓟”,往返运输“所得不偿于所费”这一历史积弊,极力主张在丰润县新建粮仓,疏浚河道,连接“通蓟之运河”,将每岁由淮(安)扬(州)北运蓟东的20万石军粮分一半改储丰润新仓。此事虽因侵犯了少数人的私利而遭到他们的反对,终因有益于国计民生,得到了以户部尚书余子俊为首的大臣们的支持,在成化二十年春天,厥功告成。

官廉久任蓟东,秉公守法,卓有功绩,深为诸军事统帅和皇帝所派的“监军太监”所敬重。成化二十年(1484)五月,他即将任满回京时,猝然病逝于蓟东,时年41岁。朝野惜之,有“长剑倚空,甫试而折”的惋惜和慨叹。翰林学士张昇为他作《行状》,宰相刘珝为他作《墓表》。

官廉天资聪颖,青年登第之后,更孜孜为学,毕生不辍,所为诗文,辑为《运甓集》、《瀛洲集》、《蓟东集》,印行于世。明嘉靖《山东通志》收录官廉的《重修(平度)州城池记》和《重修(胶州)云溪桥碑记》两文,可见他在当年甚负盛名。现存康熙、道光《平度州志》中的官廉诗作数首,多为咏《平度八景》者,诗风清新明丽,高格不凡。官廉是著名书法家,《佩文斋书家传》,称“嗜二王书”,“病中不辍临池”。所书成化《重修三元庙碑》石,今尚存,虽已漫漶,工书者犹可识其风采。书体瘦硬刚劲,神完气足,有大家气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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